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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默特部主营地的清晨被雷鸣般的马蹄声撕裂。骑兵一团的铁骑如黑色潮水般涌过破碎的栅栏,战马铁蹄将昨夜积雪踏成污浊的泥浆。
“反抗者格杀勿论!“团长马世龙的声音在硝烟中嘶哑可怖。他手中的双管霰弹枪还在冒着青烟,脚边躺着个穿貂皮坎肩的蒙古贵族,半个脑袋已经不翼而飞。
蒙古包群中突然冲出二十多个持刀汉子,他们吼着听不懂的誓言扑向明军。回应他们的是整齐的排枪声——三十支四式双管霰弹枪喷出的火舌,铅弹将这些勇士打得如破布般抖动。有个胸口开了三个血洞的壮汉仍踉跄着前冲,被马世龙的警卫员用长矛钉在了羊毛毡上。
“一团三连,清理东侧!“参谋长李崇义的命令在嘈杂中格外清晰。五十名骑兵立刻分散包抄,他们马鞍上挂着的燃烧瓶随着颠簸叮当作响。
一座绣着金线的白色大帐前,几个披甲侍卫还在负隅顽抗。冲在最前的登莱军骑兵突然栽下马背——他的咽喉插着支鸣镝箭。
“是神射手!散开!“
训练有素的登莱军立刻呈扇形分散。没有犹豫,他们从马背上的袋子里拿出手雷,拉下拉环后冒出阵阵白烟,将手雷丢进那帐篷。
爆炸掀起的气浪将三个侍卫抛上半空。燃烧的毛毡如巨大火蝶般飘落,引燃了相邻的三座帐篷。一个穿锦袍的身影,踉踉跄跄的从帐里往出跑,他的身影刚刚从烟雾中露出,就被守候多时的火枪手一枪打碎了膝盖。
“留活口!“马世龙厉声喝止正要补刀的士兵,“拖过来!”
特木尔带着残存的三百骑拼命逃回时,看到的已是人间地狱。主营地浓烟滚滚,他最熟悉的那座缀满银饰的婚帐正在烈焰中坍塌。更令他肝胆俱裂的是,登莱军的游骑正在外围形成包围圈。
“往北突围!“特木尔嘶吼着调转马头,却发现北面山坡上突然立起二十余面红旗。埋伏许久的登莱军一营从容展开阵型,三门27式转轮炮的炮口在阳光下泛着冷光。
“放!“
炮弹呼啸着犁过蒙古骑兵的阵列。特木尔的坐骑被霰弹击中前胸,带着巨大的惯性将他甩出十步开外。他挣扎着爬起来时,看见幸存的部下正被明军骑兵分割围杀。
一个满脸是血的少年骑兵突然冲到面前,手中的弯刀闪着寒光。特木尔本能地举刀格挡,却听见“砰“的一声——少年眉心突然多了个血洞,缓缓栽倒在他脚下。
三十步外,一营长将手中的火枪放下。他慢条斯理地装填着定装弹,对营参谋笑道:“如果换到辽东军那里这蒙古的人头,够换个千户了吧?“
当特木尔最后的亲卫被长矛钉死在冻土上时,夕阳已经西沉。登莱军得士兵开始有条不紊地补刀,年轻士兵那些已经被补过刀的尸体重新翻转过来,将他身上的一些甲胄,弓箭等全部拿掉堆积在一起。
“不得不说蒙古人真的是舍不得手中掠夺的财富,连行军作战都要带上自己之前的东西。”士兵从一个明显是贵族的胸口里掏出一把金银珠宝后,不屑的将它丢在专门用来收集这些的袋子中。
“这人的怀里居然还装了我们新华公司生产出来的香水,不得不说这种香水在掩盖他们身上气味的时候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。”另一个士兵把香水拿出来之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布袋里。
被驱赶到河滩的俘虏已有3000之众。蒙古裔士兵哈森带着二十个归化蒙古士兵举着火把穿行其间,不时拽出个衣着华贵的人物。每当这时,人群中就会爆发压抑的啜泣。
“这个,土默特部的济农。“哈森踢了踢脚边五花大绑的中年男子,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这家伙应该参加过进攻沈阳的作战。“
马世龙蹲下身,一张虎钳般的大手捏住了他的下巴抬起那人下巴:“我们是登莱军,你应该还记得吧。“
济农突然啐了口血痰,用生硬的汉话骂道:“明狗!长生天...“
刀光一闪。济农的头颅滚出丈余,无头尸体喷着血泉缓缓倒下。马世龙在尸体上擦净佩刀,对通译道:“继续甄别。把欺压过普通牧民的贵族都挑出来。“
篝火旁,参谋长李崇义正在翻看缴获的羊皮地图。他突然指着某处兴奋道:“团长!这里还有三个冬季牧场!最远的距此不过八十里!“
马世龙接过亲兵递来的烤马肉,沉吟道:“曹将军的主力何时能到?“
“最快也要一日。“李崇义压低声音,“但机不可失。这些部落现在就像没头苍蝇,等他们反应过来就...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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